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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题基本已经写入tag~可以使用归档~~


我们明年(下辈子)再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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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司马丕】柳时风 end 2013.12

【司马丕】柳时风

本文写于2013年12月,以此贺关海燕生日快乐~



不要靠近城堡。
不要得罪城堡里的女巫。
不要和女巫饲养的黑猫说话。
——诺斯未森林生存手册,第一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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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有一天,有人跟你说,他渴望与你交朋友——
“只要他不是城堡里女巫的黑猫——”站成一排的小兔子们齐声回答道,长耳朵在风中微微抖动。
“一定要记住了。”他们的父亲,朱铄,一只长着长胡须的灰色雄兔用粗壮的后肢敲了一下地面,“都去玩儿吧——有问题吗?”
有一只小兔子落在他的兄弟姐妹后面,粉色的鼻子抽动了片刻,犹豫地半抬起身子望向她的父亲:“我们在森林里从来没有遇见过什么黑猫——如果他只是骗人的话,为什么要说交朋友,而不是有好吃的呢?”
“或许是因为他很缺爱。”朱铄看了他的小女儿很久,终于说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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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过小兔子们依旧很幸运,传说中的黑猫没有找他们做小伙伴。
因为黑猫今天起晚了。
城堡里的女巫忙着写咒语书,忘记给他准备新鲜的葡萄,愤怒的黑猫决定以赖床报复。
于是他拆了女巫的羽毛枕头,在一堆乱毛里饿着肚子躺到中午十二点,直到女巫写完了新的咒语,准备找他试验的时候才重新得到了关注。
“子桓——我的曹小丕——”女巫在城堡里窜来窜去,找到她的猫之后扔了至少一打新发明咒语。
什么事都没有发生。
“我觉得你胡须的末端有点卷起来了。”她满怀希望地说。
“那是你施法时冒出的火星烤焦的!”曹丕傲慢地说,尾巴一卷一卷,换了一种吟唱的口吻,“
我的女王,
你可怜的伙伴,
忠实的黑猫,
还没有——
还没有,
吃到葡萄。
新鲜的葡萄,
水灵的葡萄,
昨天刚摘下的葡萄。
喵。”

他崭新的诗作换来了脖颈两侧一阵猛烈的揉搓。女巫揪着他脖子后面松软的皮毛把他拎起来,就好像他只有一个月大的时候一样。
“我们去吃葡萄。”女巫丧心病狂地摸了黑猫软软的肚子,兴高采烈地走向厨房。
“下午你会陪我玩吗?”曹丕摇晃着尾巴,胡须上还沾着葡萄透明的汁液。
“我约了河对面的伊斯特伍森林的女巫通过水镜会谈。”女巫揪了一把猫尾巴,“我把水晶球给你玩。”
“好吧,玩球球。”黑猫又高兴了起来,长尾巴一会儿弯成一个S,一会儿拗成一个B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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尽管曹丕因为他自己的原因错过了早饭,但是森林里的动物们不会。更早一些的时候,清新的晨露还挂在嫩叶上,最好的一块草场上聚集了很多前来觅食动物们。
“早上好,朱铄先生,你的长耳朵看上去还是如此犀利。”一头巨大的雄鹿走了过来,鹿角在树枝上至少勾住了三次。
“早上好,陈群先生。”朱铄动了动胡须,跳到一个树墩上,“你到这狭窄的灌木丛来一定是有重要的事。”
“你听说了么,”雄鹿一边摇晃着他巨大分叉的角,一边对朱铄说,“森林里新来了一只狐狸。”
“一只狐狸?”“狐狸?”
不起眼的草丛中顿时传来许多窃窃私语,各种各样毛茸茸的小脑袋从树叶下探了出来。
“这可是个大新闻。”朱铄跳了一下,“你见到他了吗?”
“还没有。”陈群说,他坚硬的蹄子刨了一下地面,“是辛毗告诉我的,他敏锐的双眼总是能捕捉到夜晚的异样。”
辛毗是一只可怕的猫头鹰,听到他的名字,很多小动物又重新把自己隐藏回草丛深处。
“不急,既然他来了,总归会现身的。”陈群点点头,转身向宽阔的草场走去,一只白鹭落下来,停在他的鹿角上。
“吴质有新的消息吗?”朱铄跃了一步,急切地问道。吴质拍拍翅膀,干巴巴地说:“黑猫也发现了他,黑猫在找他呢。”
陈群和朱铄都愣在了原地。好一会儿,陈群才开口:“黑猫会料理他的。”
“黑猫会料理他的。”吴质重复了一遍,纵身飞走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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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猫会发现那只狐狸纯属意外。他只是在玩弄女巫的水晶球,忽然从倒影里看到一个陌生的白影一闪而过。他激动地蹿了起来,一巴掌拍飞了水晶球,冲进了大森林。
这不能怪他太过冲动,森林里已经很久没有新居民了。

与此同时,那只新来的狐狸正小心地穿过一片灌木丛。四周寂静一片,只有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。他谨慎地扬起鼻子嗅嗅,很快捕捉到了另外一只动物的气味。
树杈上蹲着世上最美好的风景——通体黑色的猫,绸缎一样的皮毛,水蓝色的眼睛。
曹丕也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只动物,雪白而蓬松的毛,立刻让曹丕想到了躺在上面那舒服的触感。
“新来的旅客啊!”他喵了一声,高声说道,“到诺斯未森林来做什么!”
狐狸眯起眼睛看着他,毛蓬蓬的大尾巴轻柔地扫过:“我叫司马懿。”
曹丕轻巧地跳下地面,这才发觉他跟司马懿之间巨大的体形差。对一只狐狸来说,长这么大并不多见,绝对不是因为曹丕自己太过娇小的缘故。
他昂起小脑袋自报了姓名,又说道:“来和我做朋友吧司马懿,我带你去觐见女王,这森林的主人,在森林深处的城堡。”
“这片森林属于一个女王?”狐狸怀疑地问道,“可是我听说它属于一个厉害的女巫。”
“它确实属于一个女巫。愚蠢的狐狸!”曹丕骄傲地挺起胸膛,“我的伙伴,她就是一个女巫,她的名字叫郭女王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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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最温暖的壁炉前面的地毯——属于我,最新鲜的盆子里的葡萄——也属于我。”曹丕勾着尾巴带司马懿走进城堡,说不出的得意。
但是司马懿好像不为所动。白色的狐狸眯着眼睛站在庭院中央,阳光给他蓬松的毛镀上了一层金光。
“我能摸摸你么,司马懿?”曹丕小心翼翼地问,充满了期待。
狐狸笑了起来。他轻巧地踏出一步:“那么,现在是我出价的时间了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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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色的狐狸啊,那柔软丰厚浓密的皮毛。曹丕在窗台上晒着太阳,把自己的身躯舒展开来,尽量拉长:“
有的时候我会想,
我为何不是一只白猫。
白色的猫,
像雪一样清澈,
像阳光那样耀眼——”
“别——”坐在躺椅上看书的郭女王立刻打断了他,“想想我黑色的袍子吧!你白色的猫毛将在上面一览无余。你是一只猫,一只会掉毛的猫!感谢敌基督,你现在是黑色的。”
说到这里,她看向盘在壁炉前地毯上的白狐狸:“司马懿,你掉毛么?”
司马懿懒洋洋地挥了一下尾巴,并不作答。
曹丕从窗台上跳下来,慢慢吞吞地走到壁炉前面,躺到了司马懿的肚子上,几乎完全陷进了柔软的毛皮里。他用尾巴尖有一搭没一搭地去挠司马懿的下巴。
大狐狸把他圈在自己的身下,轻轻咬住了他的脖子后面,尾巴扫过来,遮的严严实实的。
曹丕浑身激灵了一下,长长地喵了一声,发出满足的叹息。

“不要把他弄得掉太多毛。”郭女王从书本上探出半张脸,“地毯不好洗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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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黑猫好像很久没有到森林里来找朋友了?”吴质说。
陈群摇了摇头:“我们都很久没有见过他了。”他们看向辛毗,猫头鹰瞪着黄澄澄的眼睛,也摇了摇头。
“大概是有人愿意爱他了吧。”朱铄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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狐狸杀了我,
黑猫吃了我,
女巫坐在那高塔上,
捡起我的尸骨,
埋在那冰冷的壁炉灰下。
——诺斯未森林故事,第一卷,第一章



END


本文首发于2013年12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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